严格来说,没有这种分法。
1,所有依法建设的地下室,甚至所有依法建设的建筑物,都是有产权的。
2,然而并不是所有建筑物,都有国家颁发的产权证。平时所说的“无产权”其实指的是“无产权证”。 因为颁发产权证需要确权,需要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一系列程序,从而最终由政府确认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该程序由各地地方政府制定。现实中有许多建筑并未完成该程序,因此没有产权证,比如未进行验收的住房,小产权房,部分农村宅基地等,从而导致没有产权证,但不等于没有产权。地下车库的问题就在于许多地方政府根本就没有制定地下车库确权的程序,连程序都没有自然也就不会颁发产权证,这就是平时所说的“无产权”。 所以本质不是“无产权”,而是因政策导致的“无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