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增值销项率税率为11%(财税〔2016〕36号)),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可进行进项税抵扣,增值税实际纳税额取决于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两者。进项税额高越高增值税税负率越低。
由于建筑业工期较长,营改增至今1年多,大部分建筑企业仍在学习摸索改善中,普遍的增值税税负率尚未有明确的数据。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税率进行测算。
假定全部材料可以扣税,其应纳增值税占含税工程收入的比率分别为2%~2.5%左右,明显低于改革前3%的营业税税负率。
但是如果按照只有部分材料可以取得扣税凭证的情形测算,企业的实际税负率分别达到了5.90%左右,远远高于“营改增”之前3%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