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中国国籍后,将自动取消美国国籍,因为中国和美国都不承认多重国籍身份。
依据《中国国籍法》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相关如下: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凡中国人的近亲属或定居在中国的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外国人和从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华裔可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凡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华裔和无国籍华人可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申请时须履行的手续:
①提交书面申请;
②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③提交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④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或《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⑤交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申请人有随同入籍子女的,则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四张。
在国内市办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请的机关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将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