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社区审核材料并填写《申请入户表》,出具房屋标准地址二维码;申请人持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分县局户政接待大厅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材料齐全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人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人注意,购房合同签订后,在房产证增加的房产共有人也可以按照购买商品房落户。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指户口簿、出生证、户籍档案、人事档案等能反映其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应加盖户口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