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录取标准如下:
一、卓越理科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信息技术为 C 等及以上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均为 B 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不 3 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1)获 A 证者录取办法: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等级均为 A 等,其他科成绩按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进行组合互补后达到 9C 及以上等级的,予以录取;
(2)获B证者录取办法: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物化五科等级均为 A 等,其他科成绩按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进行组合互补后达到 7C 及以上等级的,予以录取。
(3)考生成绩达不到以上条件的,该特殊才能资格作废。获得合格证(等级证)的考生必须参加潍坊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享受我校上述特殊才能考生录取政策
1、获得卓越理科 A 等合格证且语数英三科等级均为 A 等,其他科成绩按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进行组合互补后达到 9C 及以上等级。
2、获得卓越理科 B 等合格证且语数英物化五科等级均为 A 等,其他科成绩按照我校普通生录取办法进行组合互补后达到 7C 及以上等级。
二、第一志愿普通生
(一)指标生:
1.潍坊广文中学: 等级置换后,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指标生:
(1)语数英综达到 1A3B 等级,理化体达到 1A2B 等级,政史地生实验达到 2A3B 等级。
(2)语数英综达到 2A2B 等级,理化体达到 1A2B 等级,政史地生实验达到 2B3C 等级。
2.潍坊文华学校:
等级置换后,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指标生:
(1)语数英综达到 4B 等级,理化体达到 3B 等级,政史地生实验达到 1A4B 等级。
(2)语数英综达到 2A2B 等级,理化体达到 1B2C 等级,政史地生实验达到 5B 等级。
3.山东省潍坊第三中学:
等级置换后,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指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