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在我市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场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经自主申报登记居住信息满半年的,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资质的照相回执(照相馆拍摄居住证证件相时会打印);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即居住登记时的回执);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工商营业执照
②劳动合同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③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 学生证
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前往办理地点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6、在居住登记半年后即可凭登记表去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