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比赛: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单打或双打运动员为胜方,但打到10平以后,必须先得2分者为胜方。
失 分
(1)未能合法发球;
(2)未能合法还击;
(3)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对方台区而越过对方端线。
(4)阻挡。
(5)连击。
(6)用不符合规则条款的拍面击球;
(7)运动员或运动员穿戴的任何物件使球台移动;
(8)运动员或运动员穿戴的任何物件触及球网装置;
(9)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10)双打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1)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发球一方被接发球一方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单打的淘汰赛采用七局四胜制,双打淘汰赛和团体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东京奥运会乒乓球计分规则 扩展
东京奥运会乒乓球比赛记分是七局四胜制,每局11分,如相差不到两分则继续累加